徐圩新区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交通补助
申报条件
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徐圩新区范围内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与徐圩新区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是指:具有非本地户籍,且于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在市内企业首次实现就业的劳动者。
补贴标准
对2023年1—2月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补助。
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地点:
徐圩新区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交通补助
申报条件
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徐圩新区范围内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与徐圩新区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人员是指:具有非本地户籍,且于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在市内企业首次实现就业的劳动者。
补贴标准
对2023年1—2月首次自行来连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补助。
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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